对象权限可以控制对数据库对象的访问。为组或对象指派权限时,对象所有者可以更新该组或对象。本主题介绍如何通过更新数据库组来指派权限。有关通过更新数据库对象来指派权限的信息,请参见相应主题中的各个对象的说明。
授予或撤消对象权限
选择组图标,然后选择“文件”|“属性”。
选择“对象权限”选项卡。
该选项卡最初显示的是表。也可以从“权限”列表中选择过程、扩展存储过程或视图。
要授予或撤消某个对象的权限,请在该对象和权限类型的网格框中单击。继续在框中单击可循环切换各个选项:
授予
撤消
没有权限
您可以为存储过程、视图和扩展存储过程授予执行权限。可以为表和视图授予以下类型的权限:
选择 — 选择表或视图的权限
插入 — 插入行的权限
更新 — 更新行的权限
删除 — 删除行的权限
引用 — 创建参照约束的权限
解密 — 解密行的权限
您可以授予对加密密钥的“选择”和“变更密钥”权限。
在更改组权限时,“已更改”列将显示或删除选中标记,以指示您已更改原始设置。
对象所有者可以为其所拥有的组指派对象权限。